没有结婚证,但是同居一年,现在分手,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1-11-11 12:28:43
问题描述:
你好,我现在在外地,我在2008年经人介绍和同乡认识,在2009年10月1号经过民间风俗举办过酒席,礼金现金给了6万,这期间我们过的很不好,经常吵架,到今年大概4月分我先提出分手,我们有半年没联系,最近我托人去说和,可对方要求我赔偿8万损失。请问合法吗?我要负些什么法律责任? 这是事实婚姻吗?我该怎么办?我现在在温州可以起诉吗?需要多长时间可以解决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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