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问题
更新时间:2011-11-11 18:37:00
问题描述: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买了一套房,当时署了夫妻两的名字。现在离婚,请问男方父母能够主张什么权利?
自己查了一下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发现有一个22条,“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根据这条,是不是说,至少这笔首付是肯定可以主张回来的?那么,是否可以主张其他权利,比如,首付应得的利息,甚至房屋的增值部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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