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法律途径的话,应该会得到一些什么赔偿
更新时间:2011-11-07 12:55:19
问题描述:
律师 你好!【于2000年在学校工作,到现在已经有11年,本人暂时还没到退休年龄,现在校方领导说不要我做了,但是本人自认为没犯什么错误。在职期间校方没与我一直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在08年09年这两年有签过,现在养老保险这一块都是我自己在交的,当时校方不出证明让我挂靠,所以说现在交的养老保险是挂靠其他单位的。在工作期间,除了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可以休息外,周末一般也不能离开工作岗位,现在校方要把我辞掉,介于我的这种情况,我想了解一下我能得到哪些赔偿?】我想问一下,如果就我所诉问题,走法律途径的话,能得到哪些赔偿,工作11年了,没签劳动合同,没有双休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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