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把我高到法院,要求和我离婚
更新时间:2011-11-07 07:42:16
问题描述:
女方到法院起诉我,要和我离婚,还要求要一个女儿,各要一个,我们有2个孩子,可我一个都舍不 得给她,我和女方在2004年农历11月16按照乡俗举行婚礼,开始同居生活,于2007年2月4日生一女儿, 2008年腊月13日生一男孩, 1: 2010年的时候,我家大人给我个人20万让我买房用,给了钱以后,由于女方早有离婚的想法, 偷偷把钱给转移到女方的父母手里了,我知道以后,让他给我打欠条,她说不会写, 让我帮他写的内容,后来他签的名,欠条是这么写的, 今欠某某某200000元整, 贰万元整 欠款人:某某某 2010.10.2 欠款人那里是她写的签名,我给她添的内容, 2: 2010年初 由于我们夫妻2个吵架,女方回了娘家,我找别人去 她家说好话,可是她家父母 要求我家父母给她们家10000元才让女方给我过日子,后来就给了她家父母10000元,给的时候 有第三方人给我作证,没有欠条,现在第三方证人也同意给我作证, 3: 2001年2月22日,我们订婚给了她家5600元,2004年11月16日我们结婚给了她家22000元 的彩礼钱, 以上共计237600元,我能不能要回来,问题补充: 我看的出她是坚决要离婚的,我知道第一次起诉可以向申请法院调解,可是我现在想起诉她,因为我的欠条的有效期快到了,我听别人说:欠条的有效期是2年,2010年10月2日打的欠条,现在一年多了,如果迟迟离不了婚,就不能告她吗?我也不想离,可是我明白,女方同意调解的希望基本上没有,我想问问如果我提出调解,是不是欠条上的钱就要不回来了.就不能起诉她了.不办离婚的情况下,能不能起诉她,要她还钱.
我听别人说,欠条是有效期是2年,我的欠条是2010年10月2日写的,现在过去一年多了,如果迟迟离不了婚,欠条过期了怎么办,我又不想向法院提出离婚,想申请调解,又想和她要回我的钱,我想问一下能不能在她起诉我的时候,我另请律师告她,想她要回我的钱,如果现在能告,又没办离婚手续,现在是不是能告,法院会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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