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合同纠纷案
更新时间:2011-11-05 15:19:26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朋友们好!我(买方)今年元月份因与他人买卖房屋有争议,所以起诉了对方(卖方)2011年4月份立的案,今年6月底主审法官按其程序说找双方当事人进行一次调解,但未调解成功,当时法官告知我,被告方要反诉(当时自己不大懂),后从自己的律师口中得知对方有可能是想拖时间,但没关系,今年的案子再拖也拖不了多久,法院一定要结案。由此时间到了9月下旬法院通知双方20多号开庭,但在开庭时(只有主审官一人)法官司问起反诉原告把反诉的钱交了的时候,反诉原告当庭说“撤诉,不告我们了“法官也许出于一些原因只是当场说了他们几句,然后又没事一样正常开庭(很气人。。。。我想请问下,有这样的被告和法官吗?他们这要样做对吗?)更气人的在后面,各位大哥大姐,这种案子按正常是走简易程序3个月结案,就算他法官有权改为普通程序6个月,但到了10月底超期后找主审法官,主审法官只是说我们也都很忙,你在家再等等吧,再问就是一副好像我故意找她岔了一样语言和表情!我想请教下各位当律师的大哥大姐们,我应该怎么办?(个人主观意见:从立案到现在6个半月了,从法官的对我的态度,感觉对方可能私下找过主审法官。。。。所以一直因为我有证有理的情况下,迟迟不好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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