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咨询二手房买卖问题
更新时间:2011-11-04 23:33:56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二手房卖方,房子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但是房子的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划拨,卖了17万,土地使用权面积是134.8平方,建筑面积是121.63平方,在双方签定的买卖合同中第五条是这样规定的:“ 税费及其它费用负担:经双方协商,因甲乙双方交易上述房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乙方就是买家)。”现在房子已经交给买家半年了,他现在开始过户,过户中国土局要求他交5万元才能过户拿到土地证,他要求我负担一半,请问合理吗?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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