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2005]张行初字第13号《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和[2006]苏中行终字第10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不服上述再审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
更新时间:2011-11-06 17:56:23
问题描述:
我(黄能良)因与张家港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理纠纷一案,不服[2005]张行初字第13号《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和[2006]苏中行终字第10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于2008年12月4日向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作出苏检行抗[2009]3号《行政抗诉书》。再审法院作出[2010]苏中行再终字第0001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裁定:“维持本院[2006]苏中行终字第10号行政裁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9月20日作出[2011]苏行监字第118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我(黄能良)不服上述再审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于2011年10月1日采用国内特快专递,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了申诉状。故我(黄能良)在此向你们律师咨询:1、我(黄能良)何时能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书面回复?2、我是否可以委托你们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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