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他当时给了我一个别人名字的账号,由于在两地也就没有打借条这一说,算不算是诈骗?
更新时间:2011-11-01 21:33:18
问题描述:
你好,我同学在今年的4月份以做生意周转困难为由借了我6000元钱,当时他在临沂,我在青岛。借款是通过转账完成的,问题是他当时给了我一个别人名字的账号,理由是他的身份证到期了,用了他表妹的身份证办的,由于在两地也就没有打借条这一说,我这边是由一同事帮忙转的帐。现在我这同学一直处于失踪状态,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最近我经过其他渠道得知他在外面不止借了我的钱,也都几乎没还,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是诈骗?请各位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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