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被起诉致房屋被拍卖之后所得应如何争取?
更新时间:2011-10-31 11:08:42
问题描述:
男女双方已经离婚,经协商婚后房子属于女方(但房产证名字仍是男方,书面协议归属女方),之后有一债权人起诉男方,因男方无力偿还债务,法院判决其唯一住宅拍卖抵债,因女方是此债务担保人(有借条字据,当时是以房屋抵押借款),所以房子没法保还是得被拍卖,于此同时有另一债权人起诉男方(此次未涉及女方),如此,拍卖后所得还清债权人后的多余部分,是否可归属女方所得?还是归属另一起诉男方的债权人所得?如果是归属女方该如何争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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