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生命威胁,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1-10-28 23:04:46
问题描述:
2011年8月份我带着资料和一份家庭责任来到娄底X局,向其工作人员详细说明情况。之后几天娄底X局即派工作人员来我家查看实际情况,并测量电线与房屋的实际距离。当时测量数据:房屋高8.4米,电线与房子斜距4.9米,距地面12米。工作人员当时记录下来就回去上上级汇报,可后来却没有了音讯。
2011年11月。我发邮件给湖南省X公司供电服务社会监督办。其后收到其回函:
尊敬的X客户:
娄底S管理所于2011年9月28日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了现场查勘测量, 220KV金锑Ⅱ线#006-#007跨越其房屋,导线对被跨越物的垂直距离有25.8米,远远超出《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关于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的要求,同时220KV金锑Ⅱ线目前属于停运线路。在其房屋的两边各40米左右有二条220KV线路,一条是220KV金群线,一条是220KV启备线(属老金竹山电厂管辖),这两条线路都远离其房屋,远远超出《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的要求,符合安全规范。
此回函里电线与房屋的距离和上次娄底X局所测量的相差甚远。
针对之前的安全事故,对家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心理隐患、继续存在的X事故。我的心理负担很重,故此发问,希望对于此事给我提供宝贵意见。针对此情况,我是否可以和此线路负责单位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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