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及财产分割
更新时间:2011-10-27 20:27:02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于2008年8月19日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于2010年11月2日出生.现在我带着孩子在娘家住半年时间了.丈夫是煤矿正式工人,月薪约五千左右.我没有工作.在这期间,丈夫没有给过我一分钱,只给交孩子交每月的托费640元(他自己去幼儿园交的),期间孩子吃的\喝的\穿的\用的\玩的\包括生病去医院全部由我妈出...丈夫现在一不起诉,二不拿生活费,非要让我起诉.我带着孩子没办法活下去了.我父母都没有工作.请问,我现在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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