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奸罪(请帮帮我)
更新时间:2011-10-27 19:25:47
问题描述:
我老公今年31岁,今年10月4日早上到我们隔壁家去玩,当时父母及女孩都在家,小女孩还在睡觉。小女孩爸爸去上厕所,妈妈去外面有事了,我老公脑子发热去摸人家小女孩去了,被回来的妈妈看到了,当时心发慌,也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可耻的。所以就赔理道歉。小女孩父母出去到妈妈回来也就两三公钟时间。但是对方要求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小女孩处理膜破了一点,但这是陈旧性的。不是新的创口。对方就找我们谈事情怎么解决。我们说听他们的,但要求了,不要报警。对方给出的条件是,要么报警,要么我们赔偿十伍元整给对方。并且吓唬我们说他们家有人。而且如报警的话,我老公要坐劳二十年。最少十年,而且还算一了笔帐说,我老公的工资10年何止15万,我们还是上算的,就这样糊涂的也是被迫的把欠条15万元写给他了,欠条上没有写为什么欠对方钱,只写还款日期。晚上还打了写了个协议(是对方写的),内容是:本人(我老公)对小女孩造成了伤害,(诱奸)深表歉意。现在相互商量达成如下协议。1、我老公不得再次伤害其女,2、对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条件,不再旧事重提。双方签了字。(当时也不知道诱奸是什么意思,也没有细想。)但是我老公真的没有强奸小女孩。后来到10月21日,我们去找对方谈,告诉对方,我们实在拿不出这些钱,对方让我们分期付款,并让我们卖房子。我们说只能拿出来三万块,对方说太少了,相差太多。结果没有谈好。22日就告诉我们报案了,并诬陷我老公强奸小女孩的。告的是强奸罪。23日又打电话说,没有报案,说是给我们压力 让我们回去再谈谈,我们相信了,24日回去了,结果到了约定地点就被刑事队抓住了。24日当天就被送到看守所了。现在我该怎么办。听对方说,小女孩才13周岁。我能不能告对方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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