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签的合同首付三十,今年开发商叫我们再付百分之十,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1-10-24 23:12:05
问题描述:
我是2010年十二月份买的房子,首套房屋首付百分之三十,签完合同首付三十六万左右,合同时间是201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今年十一月份开发商来电说是可以办安揭了,但是必须再增付百分之十首付,说是国家把首付比例提高到四十了,如果退房的话要我们赔违约金,但是一下子十多万拿不出来呀,(合同上有一条是注明,首付比例国家提高的话,购房者需要接到电话7天之内把增加部分付清。)这种情况我应当怎么办,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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