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翻脸不认帐为难众多无辜业主
更新时间:2011-10-25 15:41:09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西安融侨馨苑30号楼的的业主,今年9月1日按照合同约定收了房,本想着收了房快快装修完毕搬进新居,结果按照物业规定办理了装修手续,申请砸掉了客厅和阳台之间的那堵非承重墙(砸墙是经过物业审批过的),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原因,物业要求我们限期整改把砸掉的墙重新再砌起来,这事说来话长,要追溯到和我们30号同样户型的26号楼,26号楼4月份交房,到现在都没有通天然气,物业的借口说是因为和我们同样户型房子的业主砸了客厅和阳台之间的墙,而厨房仅有的一扇窗户是开到阳台上的,说是天然气区和生活区没有隔离,天然气公司以这个作为理由不通气,但是砸墙是经过物业审批的,物业现在却翻脸不认帐说“砸墙是你们审请的,我们批准了,你们找人砸的,所以责任是你们的”,让26号楼的业主限期整改,要么把墙重新砌起来,要么加扇门,物业好像给赔偿1700元,这是对26号楼的处理方案,可问题是同样的问题在30号楼身上再犯,9月1日交的房,部分业主报装修申请,申请砸墙,物业又批了,可是现在又限制整改,让把墙重新砌起来或是装门,话说的一点都不负责任,说不装门或不砌墙,不通气后果自负,我就想了解物业的装修审批手续是用来做什么的,审批过的事情都可以把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那审批的意义何在?砸过的墙再砌或是再装门,这部份的损失由谁来买单?赔偿的金额是双方协商一致还是由物业一方说了算?业主的利益由谁来保证?我感觉在这个事件中,业主成了天然气公司和物业公司之间战争的牺牲品,物业公司在没有完全了解天然气公司对通气条件的规定后许可了业主砸墙的申请,而出了问题,把责任全部推到了业主的身上,所有的损失让业主来买单,我们应该如何维权,保障我们的合法利益不被侵犯?谁来管理制约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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