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没给缴纳保险的咨询
更新时间:2012-02-01 16:13:50
问题描述:
我原是盐城市某学校的在职教师,后因家庭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于2002年8月到镇江市某学校应聘,成为一名一线聘用教师。至今年7月份,学校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学校没有给我缴纳任何保险。我个人的的档案和保险等仍在原工作地。今年9月份,学校和我到劳动部门签订了赔偿协议,但没有包括保险赔偿,只有我工作至今9年每年补偿一个月合计9个月的补偿,当时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手续,就在协议上签了字。请问,我现在是不是无法再要求其在保险方面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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