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后归男方所有。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更新时间:2011-10-20 22:46:49
问题描述: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夫妻双方婚后未购买住房,(居住在男方父亲名下的房屋..装修房屋男方父亲支付),居住房屋内家用电器及家具(归各方具体事物及清单)等等,归属男方所有。
2、机动车辆: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尼桑牌xx汽车一辆,机动车详情:由男方婚前个人所有财产xx机动车变卖8万元人民币,婚后双方共同加6万元人民币置换尼桑骐达车xx一辆,离婚后归男方所有。
以上1、2两项因目前男方没有支付女方补尝金的能力,可日后根据自身经济条件给于适量经济补尝。补偿金额共同不大于X万人民币, 以后如女方有任何要求,男方将无条件满足女方(协议约定内容不明确,如:任何要求、具体补偿)。
3、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应生活用品)(如首饰、衣物等)归各自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存款、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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