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后产权纠纷
更新时间:2011-10-18 21:50:33
问题描述:
2005年拆迁,当时用一个接住亲戚的户口办理的拆迁补偿安置房,后给亲戚2万元酬谢。现在他来要回这房子,并提出要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差价的金额。
当初具体情况是所有手续和费用都是由我产权房屋面积30平米加上8万余元换购的,并在补偿凭证上有乡人民政府注明的他与我共同核算,并在所有权补偿额一项中他没有金额数字。
我现在常年居住这个房屋,名下无其他房产,搬走等于无家可归。现有与他谈话录音,其中涉及到他默认承认原本是借用户口一事;我手上并有村政府开具的他当初户口是因为学习缘故迁入我户口下,并无任何福利待遇以及产权;并有长期居住此房的村证明与村开具的曾经我在村中的原房产面积证明。
请问这种情况下,他手上没有任何凭证,等于我不说他不知道。我如何才能解决?万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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