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下岗职工养老保险
更新时间:2011-10-18 23:46:08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系**有限公司下岗职工,我在公司期间,公司已缴纳了1997年9月至2000年3月的基本养老保险,于2000年3月失业后就没有续缴纳养老保险,现在国家有两种政策:一是补缴2000年4月至2010年12月的养老保险(补交的金额是按现在的每年3621.8元/年计算),然后续交。二是从现在继续交纳养老保险至15年。我不知道哪一种划算些。请帮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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