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权利
更新时间:2011-10-16 13:46:23
问题描述:
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您,我爷爷去世前,说把他死后,等我奶奶百年之后把房子平分给我爸爸兄弟姐妹四人(房产名字是我爷爷的,我爸爸有一个弟弟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爷爷去世不久村里拆迁,老房子拆了两套,奶奶在没有和爸爸叔叔商议下就将其中一套分给了两个姑姑(现在已经到村里把这套的房产名写成姑姑的名字了)而另一套写在奶奶自己的名下,她一直说让我爸爸放心,可是我觉得这样做以后会留下很多的麻烦,我怕爸爸伤心,请问我奶奶的做法都合法吗?假如另一套房子写成我另一个姑姑的名字我们有没有要回自己应有份额的权利?期望呢尽快收到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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