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面积与实测面积差额款赔偿纠纷
更新时间:2011-10-17 09:34:41
问题描述:
我于2009年9月购买一套商品房,当时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证,只签订了销售协义,协议中规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正负差在3%之内,合同继续履行,互不承担责任,如增大的面积大于3%,卖方不向买方要求补偿差价,减少的面积大于3%,买方有权要求退房或继续履行合同,如继续履行合同,超出3%部分由卖方退还部分差价(计算公式为:总价款/暂测销售面积*(实际减少面积-暂测销售面积的3%),当时我对这条规定并没有在意,现在预售证下来后,开发商要求签订正式合同,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比少了1.6平,超出了3%,开发商只退还我超出3%部分的房款,我认为协议中的规定不合理,明显不利于我们个人利益,属于霸王条款,要求退还全部差价,开发商不同意,如果我起诉,能否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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