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宿舍打架致伤,公司须承担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1-10-14 16:25:49
问题描述:
我公司前次发生过这样的一起两位女职工打架致伤的事件,具体情况如下:
甲方因怀疑乙方【女性】与自己的丈夫钟某有染,一次晚下班后,甲方在宿舍内乘乙方不备将其打伤。
事发后在甲方丈夫钟某的一再请求下,又考虑面子问题,乙方在当时就没有报案,后经公司领导出面处理,乙方在治疗期间的所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全部费用均由甲方独自承担,直至乙方痊愈。
按照公司的处理意见,当时甲方均都照办了,为了稳住乙方的心情,甲方还将乙方迁到自己的宿舍看护,并精心地照料着,为此打消了乙方的种种顾虑。
由于乙方年龄尚轻,社会遇事经验甚少,原来甲方的关爱动作是一种欺骗的假象,就在甲方丈夫钟某向公司请10天假期送女儿回家读书之际,甲方也借故于当日请假1天,说是送其丈夫钟某和女儿一同去火车站上车,临走时带走了自己的一些贵重的物品,其它的均丢在宿舍内不要了,这是乙方全然不知的,等甲方一家人都上了火车离开公司时,甲方才通过手机告诉乙方说他们都走了,无法照顾乙方了,乙方这才恍然大悟,原来甲方借送丈夫钟某和其女儿回家读书之际逃跑了。
甲方在逃跑时乙方的伤口还没有痊愈,乙方没了办法,就只好向派出所报了案,当地派出所也受理的此案,由于甲方全家的手机都关闭打不通,也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派出所虽然立了案,但还是需要一点时间去抓捕甲方的。
甲方逃跑之后,乙方的治疗费由公司预先支付【由乙方从公司借支的】,现在乙方的伤势均已经痊愈,并向公司提出辞职,但要求公司将甲方及其甲方丈夫钟某共同丢在公司的五千多元押金给乙方,公司表示不同意:
请问:
1、 上述情况属实,公司须向乙方承担责任吗?
2、 公司可不可以将甲方夫妇共计的五千多元押金给乙方?
3、 这种案情在派出所还有结案之前,公司可不可以为乙方办理辞职手续?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