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租了一个房子,签半年协议,现在快到三个月了,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主,算违约吗
更新时间:2011-10-14 16:22:59
问题描述:
你好:我先和咨询一下,我们租了一个房子,我们签的是半年合同,但是我们住了3个月,不想住了,我们的合同日期是2011.7.27-2012.1.27。现在我们不想住这个房子了,因为小区不安全有陌生人敲门,而且小区里精神不好的人也多,租房的时候房主并没有告诉我们,9月28好通知的房主,到十月份正好是一季度,合同上写的是甲方责任:如租期未到或遇特殊情况不能继续租给乙方,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在解除协议。乙方责任:如租期未到或遇特殊情况不能继续租给甲方,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在解除协议。在房屋租用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须向对方赔偿一个月房租现在房主要求我们给他违约金并要我们在几天之内搬走,我们跟他协商不要押金了 但住到10月27号,他不同意并给我们停电我们算违约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