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需要本人到场吗
更新时间:2011-10-12 16:15:01
问题描述:
我是红河州开远市人,后在楚雄公作过,户口被迁到了工作所在地,96年后我与公司解除合同回到了本地,一直没有办理户口。98年我被判刑,2003年释放后在我在开远办理了户口和身份证。现在我想办理新身份证,公安局告知我,我没有户口,我的户口于2006年迁到了楚雄。在这期间我从来没有去过楚雄,也没有委托任何人去楚雄办理过。
针对以上情况,公安局应付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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