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和继母签的协议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1-10-12 09:00:10
问题描述:
2002年母亲去世,2003年初经人介绍与现在的继母相识,2004年办理了结婚证,2011年7月由于继母联合她的儿子把父亲打成重伤,经医院抢救没有什么威胁,考虑到和这样的人生活在一起实在很危险,于是父亲起诉离婚,房子是2002年发的房产证,是母亲在世的时候买的地盘,房子是2003年修的,盖房子的钱是母亲在世的时候我们两姐妹在外面打工邮回去的钱该的,有一部分是银行贷款,其中5000元贷款是以后母的名义贷的款,但是是我妹妹拿钱给父亲,并陪同父亲去银行还的贷款,房子等于说他们由始至终都没有出过钱,父亲当初没有结婚的时候就问我们两姐妹要不要那个房子,当初我说只要他们对父亲好,房子可以给他们,但是他们在婚前与父亲签写了一个协议(签写这份协议我们并不知情,也不在场),房子为共同建造,并由当地生产大队公正和签字,父亲起诉离婚,就因为这个协议让父亲撤销了起诉,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父亲真不想和继母过下去,于是砸家里的东西,后母于9月17号搬出去租房子住,现在将我父亲告上法院,内容有30%是真的,70%是诬陷和编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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