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撞伤人
更新时间:2011-10-11 17:44:43
问题描述:
我弟昨天骑电动车在人行道把一个五十多岁的阿姨撞到了,到医院检查后,除膝关节破点皮外,没有其他问题。但医生听说是被车撞的后,就说要在家休息一个星期,而当事人就此要求我们赔付误工费等3000元。但是从医院出来后,当事人就把医生开的药给了我们,说是不要了。现在车还在交管队。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做?还有误工费是怎样计算的?当事人说他是老师,一个月收入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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