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我受害方司机当场死亡。没有定到安全注意义务;这个事故定性为什么事故
更新时间:2011-10-10 22:29:24
问题描述:
一、事故经过
我方货车司机胡(以下简称“我方”),受货主方~~~`(以下简称“货主”)委托于2011年10月1日12时左右驾驶“X”货车进入黄石市A#写有“Z水泥厂”大院内ZZ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货厂家”)运输货物。在供货厂家全过程装货后,货车于18点10分左右行至供货厂家大门口,由于供货厂家的原因(下文逐一列出)导致货物带倒大门,大门直接倒向货车驾驶室,至我受害方司机当场死亡。
据称事后由货主姐夫(押货跟车人员)报警,随后110、120、119等相关职能部门陆续到达,经法医当场鉴定,司机当场死亡。后送黄石殡仪馆。
从事故发生后,我方多次通过电话或现场与供货厂家及货主沟通,试图妥善处理此次安全死亡事故,但供货厂家要么避而不见;要么派其单位职工与我方沟通。在沟通过程中,其代表态度强硬,称此次事故与厂家无关,更扬言:“我们受害方想么样搞就么样搞”等之类语言。
在我受害方与厂家和货主沟通过程中,相关单位多次试图调走货物破坏现场。在我方家属轮流在腥风血雨现场度过几个不眠之夜,才得以把现场保护下来。
二、 造成事故原因及追究责任
1、供货厂家大门净空只有4.2米不符合设计规范,且没有任何限高警示标志;
2、供货厂家大门结构不符合设计规范;
3、供货厂家道路平面线型不符合设计规范相关技术指标;
4、供货厂家道路标志不符合设计规范;
5、押货跟车人员、出货人员及门卫没有尽到安全引导、提示司机的义务;
6、供货方装货人员没有按规定装载货物(超高);
7、供货方在非常熟悉自己厂门头高度的情况下仍然超高装载货物,没有定到安全注意义务;
8、货主应承担主雇连带责任。
求助各位好心人,这个事故定性为什么事故,从哪方面作手处理,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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