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工伤,已冻结100多万,请律师
更新时间:2012-04-04 18:05:17
问题描述:
本案已冻结100多万,证据基本齐全!
我姐夫37岁,3月19日在无证煤矿出事故,未签合同,在湖南郴洲,目前仍住院,月工资4000左右,已做伤残鉴定:二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医院的护理工80元一天。劳动能力鉴定本月底出来。
本案是无证用工,在适用《非法用工办法》和《工伤条例》66条的时候有抵触:即不得低于条例标准,
问:
1、在计算赔偿金时,《非法用工办法》只赔医疗期间的费用和14倍的平均工资,没有以后的护理费和残疾用具费用吗,
2、按工伤条例的话,就要多很多的费用,金额要多一倍,但是计算多少年呢,没有规定,是按湖南平均寿命72岁计算的吗
3、按工伤条例的1-4级里要是一次性赔偿的话,那伤残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又是怎么计算的?
4:《湖南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南农民工保险办法》已经过期,新的还没有没有出来。到底用那种法律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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