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否执行被告房款以付清的拆迁安置房?
更新时间:2011-10-02 16:11:30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前几年我的亲戚(被告)向我借款235000元,已经多次催要未果。今年通过法院判决被告应如数偿还借款,可被告以没有钱为由拒不还款,被告有两套房子,一套是拆迁安置房,房款于2007年底以交清,被告于2009年私下以22万的价格卖给了张某,不过这套房子至今没有办理房产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户名还是被告的,另一套是被告在2000年私下花几万元钱买的苏觉村某拆迁户的拆迁建房指标建了三层别墅,上两层自己住,底层两间为门面房。到现在没有办理房产证,户口还是苏觉村某拆迁户的,我能不能请求法院把那套拆迁安置房执行拍卖或者是以此房抵偿借款?抵了借款后能不能拿法院出具的证明把房产证办在我的名下?现在家里两个孩子读高中,老婆在厂里做小工,生活很困难,跪请律师能帮解答和支招,张泗水在此叩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