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也在婚姻登记处做了婚前财产公证)我想问下律师如果我提出离婚这个房贷该怎么算?我想要求他一次性付给我孩子的抚养费50万元
更新时间:2011-09-29 22:57:07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
今年32岁,我和我丈夫结婚已7年了。我是他第二任妻子,7年前我从日本打工回来他就开始追我,那时的我并不看好他,知道他有家庭有孩子,跟他是不可能的,而且他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所以多次拒绝他。但他不死心每天都来找我,也不让我和别的男人谈恋爱,但她妻子说让我给她3万元钱就离我也答应了。拿了3万元给他,他转交给了她妻子,并且给我写了3万元的欠条。(欠条保留着)
即然他离了婚,我们自然就去领了结婚证,(我在日本三年打工挣了20万元,那时也在婚姻登记处做了婚前财产公证)我想问一下如果我提出离婚我们现在手里没有钱了,那我公证的这20万元还能要回来吗?
婚后第二年时,我为了能让他多赚点钱,提出拿点钱在他所在的单位投资,他也答应了,当时我的钱在银行存的定期就没取,从我父母那里借了8万元,他还给我父母写了张8万元的借条,三年后单位老板算给了他10万元,他拿着这笔钱辞了工作去了南方北海,几个月就陪光了。我想问一下如果我提出离婚这个钱能追回多少?得怎么算?
结婚的第三年,我们贷款买了107平的楼房,(贷款20年);我付的首付款8万,现在每个月都在还1300元的贷款,已还了二年了。而房产证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我想问下律师如果我提出离婚这个房贷该怎么算?跟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有多大关系?我想要这个房子,房子能归我吗?我还要付款吗?
我们现育有一个女儿,如果离婚我要孩子的话,我想要求他一次性付给我孩子的抚养费50万元,那么孩子由我一人抚养长大成人,但如果他不同意拿抚养费那孩子只能由他抚养,我拿抚养费也行,但他不养怎么办?
他的家有他父母键在,而且去南方买了两套房子(价值70万左右),在鞍山也有一套70平左右的楼房(价值20万左右)。他现在去南方有一年半多了,而且我也知道他背着我和他前妻在偷偷联系,至于发展什么样我也不知道,必定离得太远,所以我感觉这样的婚姻对我连最起码的感恩和尊重都没有,不要也罢。但现根据我的情况朋友们都说如果我先提出离婚我的损失会很大,所以对这方面我很无知,所以只能询求法律的帮助,希望能遇到位好心的律师帮忙解答,让我心中有个数。
在此深表感谢!
一个无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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