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1-09-29 18:11:28
问题描述:
我和对方签订一份买煤合同,合同约定3000吨煤到场,我支付50%煤款,现在对方进了1500吨,我怀疑煤数量和磅单的数据不符,所以我不在过磅单上签字认可数量,现在对方以此为由,不再继续进煤,但是合同上明确规定,如果到期没有进够数量,缺少的部分按照每天每吨100元计算违约金;我想我问我能起诉要违约金部分吗?我不签字,是否就说明煤的数量,甚至是煤都不能证明是他进的,他对我有什么权利,因为按照合同规定我还没到给钱的时候?我想重新过磅,但是对方同意认可重新过磅数,但是剩下缺少的部分不再给进,现在市场煤价,按照合同单价是不可能能买到煤的,我担心我签字认可了磅单,是给对方提供证据,对方拿着磅单起诉要钱,剩下的就不给进了,我不是亏损很多。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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