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卷钱逃跑
更新时间:2011-09-29 10:26:42
问题描述:
我是房东,于2010年8月和一家房屋银行签定合同,委托他代我出租房屋,合同期限为一年,到今年也就是2011年8月16号到期,到期后,房屋银行说客户需要多租两个月,希望我多给两个月,于是口头答应延期到10月。但是9月中旬,得知房屋银行跑了,客户的一个月押金2100元在他那里,而我已经一个半月的房租未收到,加上物业管理费和水电,燃气,差不多4500块钱未收到,现在租户要求我退还他的押金,请问合理吗?这样的情况,您看怎么处理最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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