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拖欠问题
更新时间:2011-09-26 22:25:27
问题描述:
您好。
我想询问关于劳动合同法的事。我是个学生,于2011年6月15日开始在武汉公司上班,一个月后公司与我签订了合同。但是由于公司每次都不按时发公司,第一个月试用期1200元工资,分两次才发完,拖了将近一个月时间。我是学生一个人暑假在外地工作,我要吃饭,租房,有点忍受不了,正好赶上9月份学校开学,我就请假回学校了。至今公司还欠我一个半月工资,打了几次电话都找理由推迟。由于以前公司员工因工资问题辞职,至今工资都未要全,所以我不敢辞职,只得以回学校上课为理由请假。请问我该怎么办?
以下是我的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湖北艾美力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
合同期限
2011.8.1-2012.7.30
工作任务
1.根据甲方企业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担任公司市场策划部主管(6级)的相关工作
2.在劳动合同期间,甲方因机构变动或工作需要,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责,乙方应服从变更。
3。乙方应做好本职工作,且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职业技能。
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制度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劳动报酬
1.甲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有关政策制度,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1200元/月,职务加给100元/月,交际补贴200元/月,绩效奖金200元/月
市场部业务提成具体执行参考<<市场不销售业绩奖励提成制度>>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满期必须终止合同.因工作的需要,可按规定成新签订合同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对本合同内容保密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
请师给我出个主意,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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