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件诉讼如何应诉
更新时间:2011-09-30 09:56:06
问题描述:
2010年王某(以下简称为王)五月份为陈某(以下简称为陈)在成都购买一处房产,陈某在同年八月份决定离开王,于是王向陈所要10万元做分手费,此时本人徐某为陈某做担保写了份借条(但本人徐某并未向王借过一分钱,无借款事实发生,也未向陈某索要过一分钱也未与陈某写借条,当时仅为陈做担保),一式两份,复写件由本人当日带走,原件交与王保管,具体内容见附件,分三年返还。而后8月底陈反悔决定回到王身边,王将原件当日返还给本人(该原件和复写件目前都已丢弃),并口头约定双方两不相欠。如今,王为报复当年双方积下的怨恨,将原来保存在自己身边的借条复印件作为证据进行上诉,要求本人返还当时所写担保借条中所欠10万元。本人对所欠十万元的事实不予认同,认为该实际借钱事实并不存在。现目前王与陈双方形影不离,双方承认24小时不分开,本人认为其两人未利益共同体,有直接利益关系,若陈为王出庭作证人法庭会采纳吗(两人均为直接的利益利害关系)。当时徐某并未从王某手中拿到过一分钱,王在当时积极将担保借条原件进行了复印,现在双方又共同商量诉讼向徐某所要十万元,其两人在该件事情的企图别有用心。
请问抗辩过程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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