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共享有权利
更新时间:2011-09-25 17:43:54
问题描述:
我想请问一下,94年拆迁至2004年,2位被拆迁人和4位被安置人员在周转期满后未能按拆迁协议约定安置在当时的小区内(小区未建成),而被安置在另外的一所小区里。并于2004年4月,每个人,以每个人的名字都分别承租了一套承租房,我想请问一下,这样还算是周转房的性质吗?所有人还算共同共有吗?如果其中一位承租房人,想把承租权过户给他人的情况下,是否其他人有权干预?他们是否共享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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