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他们购买了A,A住房产权证登记在儿子一个人名下,各人名下的存款也只归各人所有,是否没有赔偿责任?
更新时间:2011-09-25 18:03:52
问题描述:
我儿子结婚近10年,婚后他们购买了A,B两处住房。A住房产权证登记在儿子一个人名下,B住房登记在媳妇一个人名下。俩人协商:A住房媳妇没有产权,B住房儿子没有产权,各住房的收益和纠纷也只由各人负责:各人名下的存款也只归各人所有,以后各人的经济纠纷与另一人无关,并作了公证。
前不久,B住房屋顶垮塌,压伤了租房的俩个人,B住房的价值和媳妇的存款都不够赔偿。对方提出用儿子的A住房和存款赔偿。
请教律师,他们婚内的财产和责任都已确定,根据法律,儿子是否没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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