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问一个关于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09-21 14:02:38
问题描述:
今天找了分工作~应聘的是车间的生产人员!见工的时候老板娘跟我说合同要签一年还是两年的了~!期间每个月从工资里扣出150元到合同期的最后一天才把扣除的钱返还!中间不允许辞职。如果我在做的期间自动离职的话会不会违法而去坐牢?公司扣出150元到合同期限最后返还的做法是否合理?我的这份工作是否与劳动合同法修改后只有两种情况需要支付违约金这两种情况符合?只是车间的一线员工第一种是:单位为职工进行专业培训,约定了服务期,服务期限内辞职的第二种是:与单位约定了保密和竞业限制条款,而违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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