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和予以伤人罪
更新时间:2011-09-21 11:01:18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学生,上个礼拜6早上我把自行车放在校外一家门市前,中午下学取车时车丢了,被人偷走。得知学校刚刚发布不让把车打在外面,在学校门卫得知车被一学校里姓高的人偷走藏了起来。星期日下午和星期一上午找了此人好几次没找到,问得此人电话号码,于是打电话要车,不予返还。星期一下午找到此人,在我问他要偷去的车时他不给,还翻脸要动手打我,被人拦下。事后告校长说我打他,要开除我。校长不予查证听信谗言要开除我。第一,此人没经过我同意把车偷走是犯罪。第二,此人对我动手也是犯罪,我防卫和他人阻止才免于被打的。第三,他说谎,是他先动手打我的,校长不查证事实要开除我也是错的。他犯了盗窃罪和予以伤人罪。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