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间厨房下水管漏水财产损失责任该谁负?
更新时间:2011-09-20 12:06:18
问题描述:
本人二手房租给一台湾人,前不久厨房下水管溢水导致整个屋子被水浸泡,经过物业鉴定,认为是下水管管壁油腻物太多以及水管结构设计改动导致。第一次谈话的结果是租客声称所有损失自己不可能承担责任,物业声称全部损失由我房东赔偿,现在想请教以下几个问题:1、关于事发原因究竟是厨房卫生工作不到位还是水管设计改动所导致,我是不是需要请第三方去鉴定(物业声称已经全部彻底清洗干净,不知道能否鉴定出来)2、如果是下水管卫生工作不到位,该怎么处理赔偿?如果是下水管设计改动导致责任又该谁来负?(其中万一改动确实没有经过物业同意或者物业不承认把档案私下藏起来,又该如何应对?)3、租客的财产损失责任究竟该谁负?我房东的财产损失又该谁来负?4、这种情况下租客提出提前解约我是不是退还押金?5、租客有长达一个月之久没有住在房里,在此期间他并未知会物业帮他管水电总开关,也没有知会房东帮他照看。导致事发后无人知晓未能及时抢修,从这一点来看,所有的损失租客是不是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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