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第二次起诉离婚咨询
更新时间:2011-09-19 19:40:21
问题描述:
2011年1月份领的结婚证,于2011年7月生了儿子。因婚前接触不多就同居了,同居后怀孕,因此登记结婚,婚后他开了理发店和棋牌室,生孩子后每天在棋牌室打牌(婚前也是打牌的,但很收敛),每晚过半夜才回家,他根本不顾儿子和我,两个人没办法沟通一说话就吵。中间有很多事发生(他还打我),导致我无法忍受每天有他等于没他(甚至更糟糕),在一次大吵绝望后我带着儿子离开了那个家,2010年10月份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开庭,在庭上对方也说我们的感情已破裂,只是他要我拿钱给他(没有共同财产,只有礼金、嫁妆),他就离。法院判决不准于离婚,儿子他们带走了。半年后2011年9月我又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我想问的是1、他们家于法院的人认识,法官判的时候在哪些方面可以偏向他们;2、半年来小孩都是由他们抚养,(我有甲亢,需长年服药,工作能力有限)这次判决小孩会判给谁?抚养费怎么办?3、他们家是拆扦户,有一套100平米的房子是婚后办的房产证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我有份吗?如果小孩判给我,我可以要求要小孩那部分房产吗?4、我应该怎么为自己辩护?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