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2套住房中1套住房出售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更新时间:2011-09-19 13:47:51
问题描述:
我母亲3年前继承了2套住房,(现2套住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母亲1个人,产证登记日为08年,继承前原产证登记日为00年,所有权人是我弟弟,当初属于我母亲继承儿子的遗产),现因为种种原因,我母亲要将其中的1套住房出售,问一下,像这中情况需要交哪些税?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需缴纳,是按房子00年购买时的价格还是按08年继承时的市值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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