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签订的捐资助园费用协议无效通过法律途径可以讨回。走法律程序该怎么走
更新时间:2011-09-19 21:40:02
问题描述:
2011年9月1号下午我花了12390元为儿子在私立幼儿园报了名,其中,助园金10800元,9月生活费700元,一年活动经费800元,书费90元,并与学校签订赠予助园金协议。因家里发生中大变故,不能呆在成都 小孩无法入读此园 9月2号一早去要求退款但是他们以各种理由要求我与10月20号以后再去处理,后多次协商到9月17号再协商,结果9月17日他们只退了9月生活费,一年活动经费,捐资助园费用10800就说要10月20日再商议处理。我也进行法律咨询 ,我们所签订的捐资助园费用协议无效 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没有合法性,通过法律途径可以讨回。我想咨询一下,走法律程序该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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