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对于劳动纠纷方面的相关咨询
更新时间:2011-09-19 17:02:09
问题描述:
是这样的,我在一家网络设备公司上班,在职期间当任售后主管一职,但是该公司在其前任主管时期的账务一直很混乱,直到了我在职一年,向公司提出了辞职,但该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但是该公司,在入职期间已各种理由收了我1000元的押金,而且其前任的账务于其公司的账务不符合,要求我对此负责,于是本人一气之下拿走了公司的4500元货款,想对于抵消公司对我的工资 押金,但是现在公司威胁我,如不退还,将于我立案,请问我这样够成了犯罪吗?而且公司要立案的话,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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