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是否会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是否要接受对方的无理赔偿要求?
更新时间:2011-09-19 22:26:43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夜间正常行驶情况下,(我是左转,对方直行,该路口亮绿灯,该路口23:00后允许左转)发生了交通事故,我立刻下车查视,发现对方车辆除了撞击留下的损坏以外,并无人员伤亡,由于对方态度凶悍,在害怕的情况下开车离去。在并没任何人通知我的情况下,第二天我自己到交警队接受事故处理。交警队通知我最好与对方私下调解,但是对方死咬住我肇事逃逸这一点,提出3万元经济赔偿,如果拿出钱来,就不予追究我的任何责任,如果不拿,就要走司法程序。
而我本人的赔偿底线是,由保险公司来对其车辆进行定损,该赔偿多少我全给。对方又说其女友由于头部受到撞击,有轻微脑震荡。我让对方带他女友去做伤残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是由于本次车辆事故造成的我愿意承担一切医疗费用。
但对方告知我,只要我赔偿3万元经济损失,车也不用我修理,人也不用去看病。
我坚决不接受对方的无理要求,现在交警队还没做出最后的事故责任划分。
请问这样的情况下,交警对于我的直接行政处罚与经济处罚会是什么?针对对方的强硬态度,我该如何处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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