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辞职,并且已经联系好了新的工作,我想从里面拿取我应得的工资然后走人,需不需要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更新时间:2011-09-18 10:40:51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现在想辞职,跟老板说了好多次老板不同意,但是我对现在的工作一点好感也没有了,并且已经联系好了新的工作,可是老板还欠我一个月的工资,老板有几千块钱的活动资金在我手里,我想从里面拿取我应得的工资然后走人,请问我那么做算不算犯法?需不需要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所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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