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四人死亡,请问会判刑多少年呢?
更新时间:2011-09-16 02:50:52
问题描述:
本月12日凌晨2时许,我表弟驾驶一辆红岩重型货车沿库(库车)—阿(阿克苏)高速公路阿(阿克苏市)温(温宿县)支线由北向南行驶,行至3公里 700米处时,与对面驶来的一辆越野车相撞,造成两车起火燃烧,致越野车上4人当场死亡。据我表弟说,是因为避让不及造成的,本来双方都有责任,但现在对方已经全部死亡,目前已经要求他支付安葬费8万元,我们担心最后会判他的全责。请问这种交通事故需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判刑大概会判多少年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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