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真正的意义在哪里
更新时间:2011-09-13 17:00:43
问题描述:
我是法院已判决,对方欠我29000元工钱。我要求强制执行后,法院调查了,就是他本人没财产,但他妻子婚前有房产汽车,但法院说不能去执行,也找不到他本人。法院的意思就是要我自己去查他的人,他的新增财产,请问我们一个普通老百姓有能力去承担这些事吗/难道法院就不能传他妻子到庭吗我们的债务形成于他们的婚姻之内呀.我应该怎么去维护我的权利呀.我是2010年9月29日判决的,现在马上到一年了.着急呀/////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