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应和有效期?
更新时间:2011-09-13 14:18:56
问题描述:
我老公婚前一次性付清买了一个小户复式,并且办理了两证,这个房子就成了他的婚前个人财产,我和老公拿结婚证后在公证处把这个房子做了一个《夫妻财产约定》的公正(缴纳了公证费),把这个房子公正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要我们去以前办过户的房地局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但是,等我们去了房地局之后,房地局的人告诉我们,我们还要办理赠与手续,要把房子先去评估(交评估费),再交税金(评估总价的百分之四)。|||我算了下,除去公证费的三千,再加上评估费和税金,大概需要不到两万,我的天,我老公买这房子的时候所有后期费用(带中介费)才两万三千,现在只是把房子公正成夫妻共同财产相当于又付了一次买房的后期费用|||现在我要咨询的是:|||1.如果我不想办理更名手续了(费用太贵了)|||2.那我的公证书是有效的吗?房产证更名不更名有什么区别?|||3.如果未来我和我老公感情出了问题要离婚,房产证却没有更名对我拿到一半的房产有什么影响?|||4.《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是不是有一个有效期?一旦有效期过了就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应了?|||5.《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有效期一般是多久?是不是过了有效期也就不能过户了?就是白公证的?|||我真的不想过户了,主要是太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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