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资工厂,劳动时间由每日8小时改为12小时,不给加班费
更新时间:2011-09-13 12:16:16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进入一家台资企业已经11年了,并且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从去年5月份开始公司跟我们公司的所有间接员工签订了月薪制,工作时间是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这个工作时间签月薪合同的时候没有明确注明,但是全公司的间接人员也都是按照这个时间上班并且已经超过一年的时间。今年9月份,公司为了降低部门成本,突然要求我们每天上12个小时的班,并且明确答复我们不给另外计算加班费,我们应该怎么办?望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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