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向银行用房产抵押借20万,还是公开拍卖,还是按借款时的评估价作价,是否有时效问题?
更新时间:2011-09-17 01:01:36
问题描述:
A向B和 C各借款50万,又向银行用房产抵押借20万,钱用于炒股,现亏损,如果割肉卖了股票只能还30万,请问1 银行是否优先用房产受偿,房子的价格如何界定,是由银行处置房产吗?还是公开拍卖,还是按借款时的评估价作价,多余部分用于偿还B 和C 2 此次无法全部清偿B和C 以后还可以追要吗?是否有时效问题?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