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职工,1997年至2004年工作7年,单位不给合同制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我现在该怎么维权?
更新时间:2011-09-10 21:58:29
问题描述:
2004年,我辞职了,原单位最初每个月在我们的工资的扣除交养老保险比例的那部分钱,说是给我们交养老保险了,后来换了一个恶局长把交了2年多的钱给我们返回来了,说不再给我们交养老保险了,当时我们也不懂这方面的法律,也就认了,但是我辞职以后想自己去续交原来的养老保险账号,结果劳动局说跟本没给我建过账号,我现在应该怎么去维权,虽然辞职了但是我还有工龄啊,人家劳动局说没有养老保险账号就不能算,这涉及到我以后的养老保障的问题,急需各位律师帮我解决,告诉我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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